随着明年1月开征时点的日益临近,环保税开征已经进入倒计时。为了保障这一全新税种顺利开征,目前税务部门正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紧锣密鼓做好开征准备工作,包括交接排污企业信息、税源摸底和信息共享平台征管系统开发等。
2018年1月1日,我国将开启对环境保护税(下称环保税)的征收,倒计时启动,目前税务部正与环保部密切配合,部署开征工作,包括交接排污企业信息、税源摸底和信息共享平台征管系统开发等。环保税法实施条例也即将上报国务院审议。
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的施行,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将有法可依,也意味着施行了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
近年来我国虽然加大了治污力度,但污染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就迫切需要运用税收,调节发展和保护的关系,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开征“环保税”,将有助于转变环境保护行政机制为主的理念,解决制约环保行业发展投资资金不足、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
据了解,环境保护税作为新开征的税种,涉及面很广,收费与征税两套制度要进行转换,政策上和征管上确需做许多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包括起草税法实施条例,细化具体政策和征管措施,开发征管系统。授权地方决定的事项,包括确定具体适用税额等,由各省(区、市)按法律程序确定。
有业内人士指出,有了科学的税收制度,如何建立规范的征管模式,在保证应征尽征的同时,方便纳税人缴税,也是必须考虑的问题。“因为环保税是一个全新的税种,完全没有经验可借鉴,所以对税务部门来说还是不小的挑战,工作量也会很大。”
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表示,环保税是特殊税种,最大的挑战在于征管,污染物排放测量有复杂测定技术和整套标准,税务部门要和环保部门就技术依据、税基确定等进行沟通,需要技术协调,需要更加科学合理测定。
“环保税作为新开征的独立绿色税种,以排放应税污染物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有别于-税种,专业性强,征收管理较复杂。为此,环境保护税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工作配合机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曾表示。
正如蒋震所说,环境保护税的收入规模并不大,排污费改税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筹集财政收入,而在于通过税收杠杆,引导排污单位减少污染物排放,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其环保意义远远大于财政收入意义。
因此,“谁污染谁缴税”“取之环保用之环保”这是征收环保税的关键所在。如果不按企业污染排放量征收,如果政府把收到的环保税不用于治理环境和支持、鼓励、补贴企业开发环保技术、实施环保项目等,那这样征收的“环保税”就毫无意义,只能让一些地方为了自身利益而乱收费,只能加重企业的负担,不利于企业的转型和长远发展。
鉴于环境保护税的“专业”和“复杂”,以及其事关国计民生,应该还有几道坎需要迈过:建立规范的征管模式,保证应征尽征的同时,方便纳税人缴税;税务部门要和环保部门就技术依据、税基确定等进行沟通、需要技术协调,需要更加科学合理测定;环保税如何保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而不是被少数人挪用、乱用甚至进了“黑风洞”,也是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