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说我这辈子成不了书法家,但对书法的热爱肯定会伴我终生。写字确实有迷人之处,写久了上瘾,见到了纸笔手就痒。应该说,喜欢写字是高雅的爱好,而且,因为爱写字,自然也就留心这方面的事,见到这方面的文章就读,见到这方面的书就买,即便外出旅游,见到写得有味道的牌匾,也会多看几眼,并在心中暗自揣摸。因书法而读文读诗读联,自然也能增添一些文史知识。而且,有了一些这方面的修养,也就多了几分理解古人的可能性。一个用毛笔写字的人与另一个用毛笔写字的人,大概会更容易沟通吧。
在当今这个电脑时代,多数人已经连钢笔都不用了,遑论毛笔。当然十指在键盘上翻飞也是一种技艺,但这种技艺所产生的是电脑屏幕上的标准字体。许多人已经提笔忘字。能够充分表达个性,不仅具有实用功能而且具有审美功能的书法已经成为少数人的爱好,据说已申报了联合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门艺术,到了需要申报遗产的时候,也就岌岌可危了。
毛笔书法不仅仅是一种书写方法,而且还是一种民族文化心理的养成方式,更是一种审美的训练。计算机要学,不学不能与世界同步;毛笔书法也要学,不学不能很好地传承中华文明。计算机要从娃娃学起,书法也应从娃娃学起。让孩子们抹在手上脸上一点墨汁,沾一点纸墨的香气,是多可爱的现象啊。纸和墨的香气是醉人的、养人的,让孩子们嗅嗅,可以促使他们健康地成长。
话是这么说,但要想恢复到以前那种时代显然是梦想。我这篇文章,不过是根据自己的一些经历,谈一点我对书法的理解,难免惹方家笑话。没有关系,多一点我这样的书法爱好者,基本上是好事。
斗胆地说几句:一个真正的书法家,必须是一个不错的诗文联句的创作者,如果一个人一辈子只写“天道酬勤”“厚德载物”,只抄录唐诗宋词,而写不出一首基本中规中矩的诗词,编不出一副大体工整的对联,这样的人,充其量也就是个写字匠,无论如何自吹自擂、无论头上有多少名衔,那也不能让人服气。连我这样低级的业余爱好者都不服气,那真正的书法家更会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