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四个科目。综合考试科目包括《建筑工程经济》《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这三个科目为所有专业考生统一考试科目;专业考试科目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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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级建造师考哪些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四个科目。综合考试科目包括《建筑工程经济》《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这三个科目为所有专业考生统一考试科目;专业考试科目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广播电视工程、矿山工程、机电工程。考生报名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报考专业。
2.一建增项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工程师考试科目有《建筑工程经济》《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门。其中,《建筑工程经济学》《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法律及相关知识》为综合考试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专业科目,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只要参加专业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考试即可。
3.增项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工程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考过考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资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