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摩擦经济是指,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某些产品的生产和交易成本(如复制一个软件)逼近于零,同时网络使信息不对称的工业社会条件下产生的搜索、分销成木基木消失,从而使既有的商业模式从“传统经济臃肿的流通环节、高成木商业模式中,令人耳目一新地跃出来”。该名词的出现,得益于美国学者勒维斯教授在1997年出版的《非摩擦经济—网络时代的经济模式》一书,从此非摩擦经济一词便开始流行起来。美国经济学家勒维斯参照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理论,以美国在线为例,借鉴了经济学、管理学、营销学的理论,提出非摩擦经济及“学习曲线”、“混沌理论”、“正反馈”、“主流化”等诸多新名词,并指出要快速抢占市场份额处于市场垄断者地位的竞争策略。 非摩擦经济是不同于传统经济模式的一种低成本、无摩擦、高效率的全新的经济形态。勒维斯说:“在前工业时代,你拥有土地就是富翁;在工业时代,你拥有金钱就是富翁;但在非摩擦经济中,你拥有市场份额你才真正富有。或者说,你要拥有潜在的快速的学习曲线,这样你就可以获得市场份额。”经济学理论认为,使经济资源得以有效配置的信息散见于大量的个体之中,任何以集中方式进行资源配置的行为都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信息,从而损失了一部分资源配置效率。在我们所熟悉的传统经济中,实行的是集中生产,生产与消费存在诸多环节,造成信息与实物的迁回流动,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企业大量资源在不能增加价值的使用过程中被消耗掉了。追根溯源,非摩擦经济来源于西方交易费用理论。该理论认为,任何交易都是有成木的,经济运行是有摩擦、有阻力的,即经济活动是一种摩擦经济。只有通过合理的产权界定和有效的制度安排,才能降低交易费用,减少摩擦,提高经济效率。 如果说传统经济是一种摩擦经济,则网络经济就是一种非摩擦经济。非摩擦经济中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费川比在传统经济模式下低得多,成木降低将使经济状况大为改观。非摩擦经济假定无生产和销售成本、无竞争对手且可以获得无限资源,企业以接近于零的成本,几乎可以无限地提供产品、服务及创意。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新型的经济模式就如同一个虚拟世界,只要产品低成本制造、售价低廉,就会赢得用户。 网络经济是一种典型的非摩擦经济。在这种新的经济模式下,经济遵循的是边际收益递增机制(推翻了西方经济学中的效率理论、边际收益递减理论和成本效率理论),企业占领的市场份额越大,获利就越多,即“富者越富,赢家通吃”。为达到占领市场的目的,企业应该实行低价法则、规模法则、产品定价个人化法则等。 互联网经济是一种消除中介的非摩擦经济模式,通过采用互联网为平台在世界范围内处理市场信息、沟通生产与消费,任何生产者可与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进行物质上虚拟、信息上真实的直接接触,降低了企业的营销、储运成本。互联网经济的直接性决定了它比传统经济有着更经济的生产营销体系,大量资源的节省和交易成本的降低转化为巨大的价值源泉。 有人认为“非摩擦”只是相对而言,旧的中介消失了,新的中介又来了,雅虎、亚马逊就是新中介的典型代表,因而摩擦并没有真正消失。美国经济学家卡尔·夏皮洛、哈尔·瓦里安则在其著作《信息规则:网络经济的策略指导》中这样写道:“在信息经济中,传统的摩擦来源--如搜索成木和分销成本--将会被侵蚀掉。但是减少这些摩擦的同样的计算机力量使新的‘人工摩擦’--如忠诚顾客计划—的产生成为可能。摩擦并没有消失--它们只是变换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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