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认证信息(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未完善,请登录后完善信息登录
嘉特纬德(图)-环氧树脂废气处理-嘉兴废气处理

爱品网

爱品网 IPNO.CN

b2b免费推广平台

扫扫有惊喜

 
 
 
当前位置: 首页 > 供应 » 机械设备 » 环保设备 »嘉特纬德(图)-环氧树脂废气处理-嘉兴废气处理
 

嘉特纬德(图)-环氧树脂废气处理-嘉兴废气处理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起订: 1 台
供货总量: 999 台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7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山东 德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1-12-16 07:00
浏览次数: 332
购 买 在线咨询
 
嘉特纬德(图)-环氧树脂废气处理-嘉兴废气处理 详细说明

有机废气吸附催化一体化装置是我公司积累多年有机废气治理之经验,研制成功的高效节能、无二次污染的新型系列产品,该产品已被国内外用户广泛地使用,取得了显著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效益; 
本产品主要用于涂装、印刷、机电、家电家具、制鞋、塑料、喷漆及各种化工车间里挥发或泄漏出的有害有机废气的净化及臭味的消除,适用于低浓度(200800mg/m3)的不宜采用直接燃烧或催化燃烧法及回收处理法的有机废气,尤其对大风量的处理场合,均可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和-效益; 
该装置的处理流程包括三部分:干式除尘、吸附气体流程、脱附气体流程;
干式除尘:待处理的有机废气由风管引出后进入干式除尘,可过滤废气中的颗粒物及粘性成分,延长活性炭的吸附周期及使用寿命;
吸附气体流程:完成颗粒物的去除的有机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气体中的有机物质被活性炭吸附而着附在活性炭的表面,从而使气体得以净化,净化后的气体再通过风机空;
脱附气体流程:当吸附床吸附饱和后,可启动脱附风机对该吸附床脱附,脱附气体首先经过催化床中的换热器,然后进入催化床中的预热器,在电加热器的作用下,使气体温度提高到 300左右,再通过催化剂,有机物质在催化剂的作用下燃烧,被分解为 CO2H2O,同时放出大量的热,该高温气体再次通过换热器,与进来的冷风换热,回收一部分热量;一部分直接排空;另一部分进入吸附床对活性炭进行脱附; 
1、该设备原理先进、用材独特、性能稳定、操作简便、节能省力、安全可靠、无二次污染;
2、设备占地面积小、重量较轻,吸附床采用抽屉式结构,装填方便,更换容易;
3、采用新型的活性炭吸附材料蜂窝状活性炭,其与粒(棒)状相比具有优势的热力学性能,低阻低耗,高吸附率等,极适合于大风量下使用.
4、采用陶瓷蜂窝体的贵金属催化剂,阻力小,用低压风机可以正常运转,不但耗电少而且噪音低;
5、吸附有机物废气的活性炭床,可用催化燃烧处理废气产生的热量进行脱附再生,脱附后的气体再送催化燃烧室净化,不需要外加能量,运行费用低,节能效果显著.

6、在脱附加温过程中,为了保护活性炭稳定性,可选择氮气脱附方式,脱附温度更高,活性炭再生更彻底,安全性和脱附效率大大提高.

 



嘉特纬德(图)-环氧树脂废气处理-嘉兴废气处理是山东嘉特纬德热能环保科技制造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我们的产品负责人是田娜娜,我们的地址是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期待与您的合作!
免责声明:[嘉特纬德(图)-环氧树脂废气处理-嘉兴废气处理]信息是由该公司[山东嘉特纬德热能环保科技制造有限公司]自行发布,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爱品网]仅列示上述信息,上述信息描述仅代表信息发布日的情况,不担保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也不承担浏览者的任何商业风险。
本产品网址 : https://www.ipno.cn/xiaoshou/i203184.html 可发送到QQ/微信/微博/博客等平台来推广此信息
 
 
更多»最新VIP发布产品
 
更多»环保设备 相关产品
 

公司信息

企业级别:未认证  我要认证

联 系 人:田娜娜(女士) 

公司电话: 未认证电话  我要认证

所在地区:山东-德州市

公司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

更多»最新VIP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信息删除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专题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鄂ICP备14015623号-2

爱品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信息全部为用户自行注册发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需用户自行承担信息的真实性,图片及其他资源的版权责任! 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 473199705@QQ.COM

©2012-2021爱品网 免费信息发布平台,免费推广平台,免费B2B网站爱品网 www.ipno.cn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由各公司自行发布,请在交易前确认真实合法性,本站不承担任何交易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5275